后台-系统设置-扩展变量-手机广告位-内容正文顶部 |
當其他應收賬款無法收回時,企業需要遵循以下賬務處理步驟:1.確定其他應收賬款是否已不能收回:當應收賬款戶發生壞帳時,應及時確定其他應收賬款是否已無法收回。如果有可能收回,可以繼續跟蹤收回;如果已經不可能收回,應採取相應的減少措施。2.確定減少費用:對不能收回的其他應收賬款,應按規定進行減少費用的計提,覈算準確,並提供證據材料。3.報稅:在減少措施採取之前,需要將減少的費用報稅,以防止減稅收入損失。4.賬務處理:當不能收回的其他應收賬款視爲壞帳時,應將其相應賬務處理。在其他應收賬款覈算科目下,增加“壞帳損失”科目,貸方增加減少的金額;在壞帳準備科目下,貸方增加減少的金額。5.報表處置:財務報表採用平衡記賬法,應在貸方增加相應科目,以免出現科目記賬不平衡的問題。拓展知識:一般不能收回的其他應收賬款不能納入帳務管理範圍內,但有時爲了及早發現企業可能出現的困境,應設置容許誤差或受限度帳,提示企業及早發現壞賬變動,並採取有效的處理措施。
后台-系统设置-扩展变量-手机广告位-内容正文底部 |
已有0条评论,欢迎点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