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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計劃成本下,原材料的領用會計處理流程如下:首先,當購入原材料時,借記“材料採購”和“應交稅費—應交增值稅(進項稅額)”,貸記“銀行存款/應付賬款”。其次,當原材料入庫時,借記“原材料”,貸記“材料採購”和“材料成本差異(可借可貸)”。接着,當領用原材料時,借記“生產成本(計劃成本)”、“製造費用”、“管理費用”和“銷售費用”,貸記“原材料(計劃成本)”。,在期末結轉差異時,需要調整節約差異和超支差異。具體來說,借記“生產成本等”,貸記“材料成本差異”;借記“材料成本差異”,貸記“生產成本等”。此外,材料成本差異的計算公式如下:1.材料成本差異率=(期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+本期材料成本差異)÷(期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+本期材料的計劃成本)×100%?。2.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=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×材料成本差異率。3.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=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×(1+材料成本差異率)。4.結存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=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×材料成本差異率。5.結存材料的實際成本=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×(1+材料成本差異率)。6.結存的材料計劃成本=期初計劃成本+本期入庫計劃成本-發出材料計劃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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